百事通!凯盛新能: 凯盛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事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的独立意见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交易所《上
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执业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
公司提名何清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何清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
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张雅娟、陈其锁、赵虎林、范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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